8月14日,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同意三所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,这三所学校分别是广州市花都区华丰学校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幼儿园和广州市花都区兴华幼儿园。
花都区教育局提醒,三所学校要做好相关的善后工作,并及时到有关单位注销相关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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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在批复中提及了法律依据,涉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五十六条、第五十七条、第五十八条、第六十条等。
来源:广州日报新花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