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元起充、会员预存50元起……南昌部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存在“最低消费”?近日,市民小王向大江网问政调查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。
市民
短时充电遭遇“最低消费”
小王:3月18日,我把车停在南昌市青云谱区京山街道建京社区车棚,扫描棚内充电桩二维码充电,40分钟收了2元钱。我这车平时充满电要7小时左右,正常计费也就1.5元,2元钱的收费太不合理了。
记者:是什么品牌的充电桩?不能退费吗?
小王:我用的是“Parbond”充电程序,在临时充电界面,有几种金额可选,但最低金额设置为2元,无法自定义金额,且注明不支持退费。我还发现,程序内会员预存最低设置为50元。这些“最低消费”合理吗?
运营商
成本与收益权衡后的策略
该充电设备运营商——江西九头鸟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电话采访。
记者:市民反映用你们的设备充电有“最低消费”,临时充电40分钟被收了2元钱。
相关负责人:确实有这种情况。公司在制定收费策略时,要综合考虑运营成本与预期收益。临时充电用户多为途经市民,我们主要服务对象是充电设备所在小区的居民。
监管部门
设置“最低消费”违规
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至南昌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,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答复。
记者:近期,有市民向我们反映电动车充电遇到了“最低消费”。
工作人员:运营商如设置所谓的“最低消费”且明确“不支持退款”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等相关规定,是违规行为。
我们会约谈涉事运营商法人,若查实将予以立案,并责令运营商整改,退还消费者费用,并取消“最低消费”限制。
专家
亟待出台相关行业标准
针对这一现象,大江网特邀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、法学博士、博士后邓永民为消费者进行解读。
邓永民:设置“最低消费”本质是运营商在成本压力与用户需求间的权衡,但长期看,可能降低消费者信任度。运营商应兼顾可持续经营、用户公平性与公共安全,通过市场化竞争、技术创新与政策引导协同推进,避免“一刀切”收费模式。
目前,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定价机制缺乏统一标准,容易引发争议。监管部门或需出台指导性政策,平衡运营商与用户利益,应进一步明确收费标准,提供低价或免费短时充电选项,提升服务透明度。
来源:江西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