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长带着孩子在江苏溧阳市竹箦镇姜下村鹅湖读书台读书。 新华社发
【学术争鸣】
从风靡世界的童话经典,到天真烂漫的儿童诗歌;从质朴清新的儿歌童谣,到书写童年的畅销小说……文学,是浇灌人生沃野的清润甘霖;阅读,是少年儿童成长的重要基石。在我国,儿童文学作为一种独立文学门类已走过百年历史,今天,何为儿童文学、儿童文学与成人文学的区别与联系等,仍是值得深入辨析的议题。从本期开始,我们将围绕“儿童文学是否具有特殊性”这一关键问题展开一系列学术争鸣。
本期争鸣中,作家张炜从写作和接受的角度出发,认为对“儿童文学”进行严格的概念限定,将难以诞生经典作品;学者方卫平从儿童个体特征和文学研究角度辨析,认为儿童文学的特殊性毋庸置疑。“儿童文学与成人文学是否存在分野?”欢迎广大读者参与讨论。
有人认为“儿童文学”必须是一种专门的文学,是从文学版图中规划出来的一块特区,也就是说,它是由专门的人特意写给少儿们看的一种“文学”。我们知道,现代人的分工通常是很细的,越细就越专业,也就越让人信任。
是吗?文学也是这样?
可能并不一定。文学有它的特殊性,因为文学是心灵的产物,一个人的心灵分成一小块一小块,就成了破碎的心灵。破碎的心灵形成的产物,怎么会好?
比如从写作到接受,经过严格限定的“儿童文学”,只能变小和变窄,同时也变低。不,它既然是“文学”,就是给所有人看的,而且它的最大长处在于,特别适合少儿看,是这样一种“大的”文学。
如果有一部分特别的人,他们专门写给少儿,也只有少儿才对这些文字感兴趣,这会是一种什么“文学”?一种特殊的文学,也就是说,一种类型化的文学。虽然这种隔离在特定区域里的“文学”,也可能产生令人注目的“奇葩”,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作品。但从规律上看,从文学史上看,却鲜有真正的杰作,很难产生经典。
如果我们为了理念上的清晰,为了学术上的方便,一定要满足和局限于这种类型化的写作,那就得准备好降格以求。关上门,不与其他“文学”来往,只做专门的“文学”,产销一条龙,这样既省心又省事,不是很好吗?很好,不过文学是心灵之业,心灵忌讳这样的隔离,所以这件事也就办不好。
安徒生、马克·吐温和托尔斯泰那样的作家,写出了举世公认的杰出的“儿童文学”,他们从不认为自己的作品只能由儿童来读,其劳动,也从不接受类似的局限。
在商品交换和技术主义越来越发达的时代,产品和行业划分随之精细化,生产领域走向专精化,这是一个大的发展趋向。但物质领域与精神领域是不同的,规律也不尽相同。商业主义和技术主义会对精神创造造成异化和侵蚀。从世界范围看,文学创作和研究正在受到损害,所谓的“儿童文学”,是受到伤害最深的,没有之一。部分“儿童文学”从生产到销售,形成了一条成熟而完备的产业链,这是一项高度物质化、可以有效操作的文化产业。也正因为如此,它虽然号称“文学”,实际上已被严重异化,正在脱离和告别文学的生命属性、心灵属性。
这样的“儿童文学”只能畸形发展,虚假繁荣。这样的“文学”,虽然不能说与真正的文学没有一毛钱的关系,但实话实说,最后可能只剩下两毛钱的关系。
我们当然需要专业精神,需要研究它的规律,但这种努力不能背向文学而面向市场,不能使之变低变小变矮变劣,而是要变得更开阔和更自由,最终突破“类型化”的樊篱。狭隘的技术主义和专业主义,在“儿童文学”领域同样是有害的。
什么是“儿童文学”?如果到教科书上找个答案,也许不难。不过这些答案都不尽相同,可见要做出一个标准答案还有难度。如果粗略地说一下,是不是可以说,“儿童文学就是适合儿童阅读的文学”?这个方向大致不错,足够包容,争议就会少一些。
这里说的是“所有适合少年儿童阅读”的文学作品,是不是数量太大、包含太宽?也不一定。因为这里说的是“文学”,还要“适合儿童阅读”,这两个条件加一起,同时具备,那就会滤掉很多作品。
因为是“所有”,也就没有了体裁上的排斥,小说、戏剧、散文、诗歌,什么形式都行,只要对儿童有益、适合他们读,就该划入这个范畴。
有人可能会略有不安,觉得这样的定义太宽松也太容易了,措辞上不够专业不够学术。他们似乎记得,这方面的学术研究已经做得很细了,“儿童文学”的划分也很周详,比如“低幼文学”“少年文学”等。这仅是就不同年龄段做出的一些区分,内容上还有一些具体的界定。
但是,“儿童文学”的规划即便再细致,也还得是“文学”才可以,这是一个前提。如果连“文学”都不是,也就不会是“儿童文学”了。然而,既是“文学”,就一定要有起码的门槛,比如要具备语言艺术的基本水准、境界以及诗性、相当的文学与思想含量。这些,都需要建立在阅读感受之上,于是也很难有更具体的量化指标。
没法量化,依赖感受,这就变得复杂了。到底怎么判断?请专家鉴定?读者投票?都不可靠。因为文学艺术评判,既要看重个体,又要等待时间,通常要经历非常繁复的过程。既然说到了时间,我们谁有那么多耐心?要等许多年过去,才知道哪一部作品属于“文学”、好的或不好的“文学”,这未免太麻烦了。
从道理上看,如上对文学的检验和鉴定方法并无大错,但实际操作起来却不太实用。因为我们面对的,毕竟是当代的、眼前的作品。
那么是否有相对简单一点的办法?大概会有。一般来说,那些汗牛充栋的“儿童文学”,无论是绘本还是文字书,如果只能塞给少年儿童,一旦放到富有阅历的成年人手里,他们立刻觉得寡淡如水,毫无意思,然后扔开,那就不能算是“文学”了。
说好了是“文学”,如果不是,那又是什么?
很可能是用文学手法写出的“少儿读物”。好的“少儿读物”有什么不好?它们也是儿童所需要的。可见这种区分只是专业和学术意义上的,并不能对这些图书造成贬低。
有人认为,真正意义上的“儿童文学”,阅读对象应该是“从9岁到99岁”。这个说法既通俗又准确,并没有夸张,等于是另一种界定的方法。
如果是低幼儿读的作品,成人也会喜欢吗?是的,只要是真正的“文学”,它在成人眼里就一定不会是浅薄无聊的,他们也会喜欢,会被吸引。这方面,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例子来说明。
由此我们也就明白,“儿童文学”的写作其实是最难的,越是写给低龄读者的作品,也就越难。也许就因为这种“文学”太难了,太不好写了,我们通常才会降格以求,用一般的“少儿读物”取代“儿童文学”。
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。不过,这种模糊不清和学术上的不严密,会让人对“儿童文学”这个概念造成误解,对整个文学写作和研究造成损害。
好的“少儿读物”是不可或缺的,在少儿教育方面,它负有重要的责任。但这并不等于它可以混淆“儿童文学”,这是两码事。
(作者:张 炜,系当代作家、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)
(项目团队:中华读书报记者 陈香 本报记者 饶翔、陈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