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法院:一次暖心调解,为大学生劳动者“撑腰”,为小微企业“鼓劲”

2025-06-24 09:19:00

当小微企业创业初期遭遇劳动争议的“成长烦恼”,当大学生因学费休学打工却遇上权益被侵害,一起看似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,因青山区人民法院的一次暖心调解,实现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“双向奔赴”。

案件背后的现实困境

郑某某来自云南山区,凭借努力考上大学,千里迢迢来到包头就读,却因家境贫寒交不起学费,被迫休学打工,随后进入内蒙古某公司工作两个月,每日按时上下班辛勤工作。工作期间除了试用期三天工资未发外,转正后工资均按时发放,公司未给其缴纳社保,入职一个月内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双方因此发生争议,最终协商未果,其便提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试用期工资、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未缴纳社保经济补偿,仲裁以其系在校大学生为由不予受理,其起诉至法院。

庭审中,公司负责人称公司系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,成立的初衷就是给全职宝妈、大学生等群体提供就业机会,尽管资金紧张,仍克服困难按时支付员工工资,试用期内所有员工都是学习阶段,均没有工资,郑某某入职一个月内公司是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但对其很是关照,转正后工资都按时发放,不懂怎么会有双倍工资,另外因为工作性质,员工流动性很大,所以没有缴纳社保。

调解中的法理与情理平衡

一个是渴望用知识改变命运的年轻人,为了学费不得不暂别校园,郑某某的遭遇令人动容,而另一方又是处于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,创业初衷也令人敬佩。双方本无恶意,却因法律意识不足陷入纠纷。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、未缴纳社保,郑某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但若严格依法裁判,刚起步的企业可能因赔偿陷入资金困境。面对这样一个两难的处境,承办法官选择跳出非黑即白的裁判思维,以“共情”促成和解。

对郑某某,法官首先肯定其维权的正当性,但也引导她看到公司的难处。“公司创业艰难却坚持为大学生和宝妈们提供岗位和就业机会,工作中也给予了你许多关照,在创业初期出现资金困难,他们也克服这样的处境坚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,希望你能看到单位的初心。你人生的道路还很长,也许未来某一天还会与公司重建关系。”

对用人单位,法官则适用普法与说理并重,指出其用工不规范的法律风险,“试用期依法支付工资、入职一个月内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、为员工缴纳社保这些原告的诉讼请求都有法律明确规定。作为用人单位,你们要担负社会责任。何况从另一个角度讲,也当是对贫困大学生的一点资助,促使其完成学业。”

在调解过程中,双方都多次热泪盈眶,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,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方案,且公司方当场履行完毕。

法律是底线,善意是出路

郑某某与公司的故事,始于一场奔赴、止于一起纠纷、终于一次握手。

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大公约数,才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上上策,在这个充满竞争与压力的社会中,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,更是平衡利益、化解矛盾的桥梁。对劳动者而言,法律是盾牌;对企业而言,法律是指南针;而对司法者而言,法律之外还有社会责任。唯有让每一份裁判既捍卫公平,又传递温度,才能真正实现“案结事了人和”的理想境界。

来源:包头青山法院

编辑:姚梦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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